⒈ 亦作“糾罰”。
⒉ 督察懲罰。
⒈ 亦作“糺罰”。督察懲罰。
引《后漢書·竇武傳》:“宜以次貶黜,案罪糾罰。”
《后漢書·陳忠傳》:“便可撰立科條,處為詔文,切勑刺史,嚴加糺罰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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