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除搶修搶險工程外,禁止市區(qū)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間夜間施工作業(yè)。禁止夜間施工作業(yè)時間為:2023年6月1日22時至6月10日6時、2023年6月11日22時至6月18日6時。請相關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準備,合理安排施工作業(yè)。
二、在2023年度高考日(6月7日、8日、9日、10日)、中考日(6月17日、18日)及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日[2023年7月初,2024年1月初(具體日期待定)]考前半小時至考試完畢前,禁止在市區(qū)各考點周邊實施下列行為:
(一)產(chǎn)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(yè)(包括拆房施工作業(yè))和建筑物內(nèi)裝修作業(yè);
(二)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發(fā)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;
(三)機動車船鳴喇叭;
(四)燃放煙花爆竹;
(五)其他產(chǎn)生噪聲污染的活動。
三、在中高考等特殊時期,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照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本通告要求,積極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,嚴禁違法產(chǎn)生噪聲干擾考生復習、考試和休息。
有關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各司其職,密切配合,切實加強對噪聲污染的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管理,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,要根據(jù)噪聲污染防治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予以處理。
本通告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。如2023年度中高考等時間發(fā)生變化,上述噪聲管理措施實施時間自動作相應調(diào)整。
市區(qū)噪聲分類及公開受理電話
編號 |
噪聲分類 |
公開受理電話 |
1 |
道路交通噪聲 |
110 |
2 |
公共場所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聲音響器材噪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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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商業(yè)活動中高音喇叭噪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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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居民住宅建筑物內(nèi)裝修噪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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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燃放煙花爆竹噪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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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其他噪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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